1、管理與稅收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實行保稅管理;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境;同時,外經貿、外匯管理等部門對保稅區也實行較區外相對優惠的政策,同時保稅區具有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u201c免證、免稅、保稅u201d政策,實行u201c境內關外u201d運作方式。
2、審批與經營
根據工商登記法律、法規,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但是對于需要進行前置許可性審批的經營范圍的確定,需要申請人先就經營內容進行審批申報,而后進行工商登記。保稅區內企業的經營范圍如果涉及前置審批項目同樣需要現行報請相關部門許可后才能執行。可以明確的是,保稅區內企業到海關辦理注冊、備案本身并不屬于行政許可。而且該備案是在營業執照辦理完畢后的。
保稅區企業經營范圍中涉及國內貿易的,如果不涉及許可類貿易項目同樣不需要經過任何審批就可以將其列入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但實踐中很多保稅區內的工商部門對于此類業務并不予以營業執照確認。其理由仍然是保稅區管理的特殊性,非保稅區業務會不利于海關及相關部門對保稅業務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