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集團對社會經濟的巨大影響,設立公司集團必須要具備一定的條件。
1.設立公司集團的一般條件(1)企業經濟利益的一致性
公司集團從根本上講是一個經濟組織,經濟利益的一致性是若干企業在融資關系、人員派遣、原材料供應、產品銷售、制造技術等方面建立緊密聯系的根本動因。
(2)適宜的經濟環境和政策法律環境
適宜的經濟環境主要指要有適應公司集團發展的統(一)完備的市場體系,以便使各種生產要素能在市場上自由流動,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和資源的最佳配置。設立公司集團必須依法進行,這也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
2.設立公司集團的具體條件根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以及學理解釋,設立公司集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有一個實力強大、具有投資中心功能的集團核心。集團核心可以是一個大型生產、流通企業,也可以是一個資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2)必須有多層次的組織機構。除核心企業外,必須有5個以上的緊密層企業即子公司,還可以有半緊密層和松散層企業。
(3)集團的核心企業與其他成員企業之間,要通過資產和生產經營的紐帶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核心企業、緊密層企業與半緊密層企業之間,應逐步發展資產的聯結紐帶。
(4)集團的核心企業與其他成員企業,各自具有法人資格。
根據我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規定,設立公司集團,大體要經過申請、審批和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設立公司集團,應由公司集團的核心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專門機構提出開辦申請,并提交相關文件。
2、審批國家試點公司集團的核心企業提出申請,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后,報送國家計委、經留委等專門機構審核。經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地方性公司集團的核心企業提出申請,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后,報送省、市一級計委、經貿委等專門機構審核。經審核后,報省、市一級人民政府批準。
3、登記公司集團的登記應由集團的核心企業向登記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與核心企業的開業登記或變更登記一并進行。公司集團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發給《企業集團登記證》,該公司集團即告成立。
一般來說,公司集團的成長有內部成長和外部成長兩種:
1、內部成長內部成長是指公司集團在自我積累的基礎上,不斷進行擴大再生產。當公司集團的經營、業務有必要擴展時,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子公司。內部成長是公司集團成長的基本方式。
2、外部成長外部成長是指公司集團通過資本運營的手段,使公司集團獲得迅速成長。具體而言,公司集團外部成長是通過兼并和收購來完成的。兼并,是指兩家或更多獨立的企業、公司合并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兼并的方法一般有:
(1)可用現金或證券購買其他公司的資產;
(2)購買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3)對其他公司股東發行新股票以換取其所持有的股權,從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收購,又稱購買控股權益,即通過證券市場或協議,由一家公司購買另一家公司達到控股百分比的股份,從而取得對另一家公司實際控制權的交易行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