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0年4月2日頒布實施的《湖南省國際知名品牌認定和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被認定為u201c湖南省國際知名品牌u201d的企業,在有效期內,享受《關于推進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規定的政策支持,即加大財政和金融支持,如對企業參加國際性商品展銷、展覽活動的攤位費用給予支持;支持貿易渠道建設,如在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采購國際知名品牌商品,在同等條件下對國際知名品牌企業申請廣交會、華交會、東盟博覽會及其他國內外交易會攤位,優先予以安排。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國際知名品牌企業進入廣交會品牌展區;提供貿易便利,稅務部門優先安排退(免)稅指標,并為辦理退(免)稅手續提供便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