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外貿公司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稅額,依進項稅額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應退稅額=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進價×退稅率,其退稅依據是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的進價。而生產企業自營(委托)出口應退的增值稅是執行u201c免、抵、退u201d或u201c先征后退u201d,出口退稅的稅額取決于出口的離岸價銷售收入及其進項稅額。
在日常稅收管理中,大部分企業采用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公司出口的形式,也有部分企業是把貨物銷售給外貿公司出口,由外貿公司辦理出口退稅的形式。這兩種形式由于在退稅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稅方式,由此也會產生不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