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外貿代理,就是由我國的外貿公司充當國內客戶和供貨部門的代理人,代其簽訂進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傭金或手續費的做法。
一、外貿代理出口合同
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出口 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義務
1.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3 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托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華誠金屬在線提醒您: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托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托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托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托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負責。 因委托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托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托人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 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委托代理出口退免稅規定
代理出口是指外貿企業或其他出口企業,受委托單位的委托,代辦出口貨物銷售的一種出口業務。代理出口業務的特點是,受托單位對出口貨物不作進貨和自營出口銷售的帳務處理,不負擔出口貨物的盈虧。在代理出口業務中受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委托企業屬自營出口銷售。
A、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辦理規定
委托代理出口業務,1995 年7月1日起由受托方辦理退稅改由委托方辦理退稅,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u201c代理出口貨物證明u201d。在一般情況下,《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由受托代理出口企業在代理出口貨物已實際結匯后,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稅務機關應及時錄入證明的有關內容,并與有關電子數據核對無誤后出證。在辦理u201c代理出口貨物證明u201d時,受托代理出口企業應提供下列資料:
1、委托代理出口協議;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u201c出口貨物報關單u201d(出口退稅聯);
3、出口貨物外銷發票;
4、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協議規定由委托方收匯核銷的除外。
出口企業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出口貨物一并報關出口或收匯核銷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報關單或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B、委托代理出口貨物的退(免)稅規定
(一)準予辦理退稅的企業范圍及貨物范圍
1、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含擴散產品、協作生產產品、國家稅務局國稅發[1991]003號文件規定的貴重貨物);
2、有出口經營權的商業、物資、供銷、外貿、工貿等企業收購的按規定準予退稅的貨物。
對無出口經營權的流通性公司經營的貨物及生產企業外購貨物委托出口企業代理出口的,一律不予辦理退稅。
委托方在申請辦理退(免)稅時,必須提供下列憑證資料:
⑴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⑵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⑶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協議規定由受托方收匯核銷的除外;
⑷代理出口協議(合同)副本;
⑸出口貨物銷售明細帳;
受托方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貨物一并報關或收匯核銷的,委托方申請退稅時必須提供經受托方主管出口退稅稅務機關簽章后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或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復印件。
(二)代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規定
代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計算,根據退稅稅款歸屬原則,應在代理出口貨物的委托方進行。
1、委托方是生產企業的退(免)稅規定
若委托方是生產企業(不論生產企業是否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其委托代理出口貨物比照生產企業的自營出口貨物,分別不同情況按u201c先征后退u201d或u201c免、抵、退u201d辦法計算退(免)稅款。
若委托方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其委托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
2、委托方是有出口經營權的其他企業的退稅規定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委托方是有出口經營權的其他企業,如外貿企業、工貿企業等,代理出口貨物的應退稅款,應依據該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金額和相關退稅率計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