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同步輔導及強化訓練
第一章 報關概述
本章考點與重點精講
一、報關概述
所謂報關,指的是進出境運輸工具負責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向海關辦理運輸工具、貨物、物品進出境手續及相關海關事務的過程。其中,進出境運輸工具負責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報關行為的承擔者,是報關的主體,也就是報關人。報關的內容是向海關辦理運輸工具、貨物和物品的進出境手續及相關手續。
(一)報關的基本內容
1.進出境物品報關的基本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定。所謂自用合理數量,對于行李物品而言,u201c自用u201d指的是進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合理數量是指海關根據進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規定的正常數量;對于郵遞物品,則指的是海關對進出境郵遞物品規定的征、免稅限值。自用合理數量原則是海關對進出境物品監管的基本原則,也是對進出境物品報關的基本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對于通過隨身攜帶或郵政渠道進出境的貨物,要按貨物辦理進出境報關手續。
(1)進出境郵遞物品的報關進出境郵遞物品的申報方式由其特殊的郵遞運輸方式決定。我國是《萬國郵政公約》的簽約國,根據《萬國郵政公約》的規定,進出口郵包必須由寄件人填寫u201c報稅單u201d(小包郵件填寫綠色標簽),列明所寄物品的名稱、價值、數量,向郵包寄達國家的海關申報。進出境郵遞物品的u201c報稅單u201d和u201c綠色標簽u201d隨同物品通過郵政企業或快遞公司呈遞給海關。
(2)進出境行李物品的報關我國海關規定,進出境旅客在向海關申報時,可以在兩種分別以紅色和綠色作為標記的通道中進行選擇。帶有綠色標志的通道適用于攜運物品在數量和價值上均不超過免稅限額,且無國家限制或禁止進出境物品的旅客;帶有紅色標志的通道則適用于攜運有上述綠色通道適用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的旅客。對于選擇紅色通道的旅客,必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海關規定的其他申報單證,在進出境地向海關作出書面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