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與便利
世界海關組織(WCO)制定了一套保護和便利日益增長的國際商業、國際貿易的標準,并通過2005年海關合作理事會年會通過的《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進行推廣。大多數的成員向世界海關組織表示了啟動實施《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的意愿,中國代表團也正式在實施意向書上簽了字,表示將逐步實施《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中的有關內容。
《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包括了四個核心元素、兩個支柱、17項標準和關于這17項標準的技術性條款。
四個核心元素包括:要求提前遞交進出口及轉運貨物的電子信息;采用一致的風險管理手段;應進口國的合理要求,出口國海關對出口的高風險集裝箱和貨物進行查驗以及要求海關要向滿足該標準的商界提供相應的便利。
基于這四項要素,《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提出了保障供應鏈安全的兩大支柱,即海關與海關之間的合作安排和海關與商界之間的伙伴關系。第一個支柱即海關與海關之間的合作安排,包括了u201c海關應遵照世界海關組織在綜合供應鏈管理指南(ISCMGuidelines)方面規定的海關監管程序進行操作u201d等11項標準,涉及到供應鏈管理、查驗權力和查驗技術、風險管理和布控、電子信息交換、績效和安全評估以及工作人員的廉政等海關監管工作的各個方面。這些標準還將鼓勵海關和其他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幫助政府實施統一的邊境管理和控制,并通過采取必要措施,使政府能夠擴大海關在這個領域的權限和職責。第二個支柱即海關與商界的合作,包括6項標準,企業應執行以海關設定的安全標準為參數的自我評估程序、供應鏈經營者本身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授權認證的取得、新技術的采用、與海關的合作與交流以及獲取貿易便利的條件等等。這其中,取得u201c認證經營者u201d的地位并得到供應鏈中其他各方的承認對從事國際貿易的企業來說大概是最重要的,這將使其可以得到各方的信任并得到各項貿易便利措施所帶來的好處,比如由于查驗率降低而使得貨物的通關速度加快,因為建立了一套國際標準,實現了一致性和可預見性,減少多樣而復雜的報告要求,從而節約時間和成本等。
為實施這些標準,《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還就每項標準制定了詳細的實施細則(也稱作技術性規定)。比如關于第二個支柱標準的實施細則規定,關于伙伴關系,u201c共同制定的海關u2014u2014商界伙伴關系文件應盡可能根據認證經營者(AEO)商業模式,啟動書面的可驗證的安全步驟和程序,以保證AEO的商業伙伴,包括生產商、產品供應商和一般的商人宣布遵守保障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中各標準條款的意向u201d;關于安全問題,u201c應通過必要的自動備份方式,諸如需要定期換發新證的個人分配密碼賬戶,適當的信息系統安全培訓和對于未授權進入或誤用信息的保護來保護貿易敏感數據u201d;關于授權認證,u201c海關當局應和商界代表一起設計一套確認體系或者資質鑒定制度,使企業通過獲取經認證經營者資格而得到激勵u201d,u201c各海關應對AEO地位予以互相承認u201d?!度蛸Q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的標準和實施細則大都來源于世界海關組織已制定的有關公約及其成員的一些比較成功的實踐經驗。
以下是世界海關組織對各國推行AEO制度的指導原則中對經營者提出的基本要求以及海關給予經過認證的經營者的益處:
對經營者提出的條件、要求
1.可采信的對海關法規的遵守
在考慮授予企業AEO資格時,應當首先證明該企業無違反海關法規的紀錄。
要求AEO企業:
2.具有對商業紀錄進行管理維護的相應能力
AEO企業應當及時、準確、真實地對其進出口活動進行紀錄。對真實的商業數據的管理維護是國際貿易供應鏈安全的基本保障。要求AEO企業:
3.經濟可靠性
經濟上的可靠性是衡量企業是否有能力實施和改進供應鏈安全措施的重要的指標。要求
AEO企業:
4.磋商、合作與溝通
海關、其他有權機關和AEO企業應當在國際、國內、地方等各層面,在不影響執法的前提下,就諸如供應鏈安全和便利措施等涉及共同利益的問題定期進行磋商。在海關發展和風險管理戰略的實施中應將磋商的結果考慮在內。要求AEO企業:
5.教育、培訓及提高意識
海關和AEO企業必須對工作人員就安全政策、安全問題的發現、針對安全漏洞的措施等方面建立培訓機制。要求AEO企業:
6.信息的交換、取得及保密
作為保護信息安全總體戰略的一部分,海關和AEO企業必須制定和加強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以保證信息不被用于非法用途或避免非授權的修改。要求
海關和AEO企業:
AEO企業:
7.貨物安全
海關和AEO企業必須建立和支持保障貨物安全及較高級別的準入控制的措施,并指定保護貨物安全的日常制度。要求AEO企業:
8.裝運工具的安全
海關和AEO企業必須共同制定其他國內和國際規章未能予以規定的監管制度,以保證裝運工具被有效維護和保護。要求AEO企業:
9.經營場所安全
在征求AEO企業意見以及考慮企業遵守其它國際標準的前提下,海關必須制根據自身情況,要求企業實施安全保障協議以保護辦公建筑的安全,對其內外部及周邊的安全環境進行監控。要求AEO企業:
10.人員安全
海關和AEO企業,應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調查相關員工的背景情況。此外,還應采取措施,防止未經授權進入相關設施、交通工具、卸貨碼頭和貨物存放地點等有可能影響到供應鏈安全的場所。要求AEO企業:
11.貿易伙伴安全
海關應當建立一套AEO企業的標準和機制,這樣全球供應鏈安全就可以通過企業自愿提高它們的安全措施從而得到加強,這些可以在國家標準中予以補充規定。要求AEO企業:
12.風險管理和災后重建
為了降低災難和恐怖襲擊的影響,風險管理和災后重建程序應該包括針對特殊情況的預先計劃和應急工作機制的建立。要求AEO企業和海關:
13.測評、分析和提高
AEO企業和海關應采取相應的跟蹤、測評、分析措施,已達到:l評估指南的連貫性;確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和充分性;發現安全管理系統有待提高的方面,從而提高供應鏈的安全。要求AEO企業:
14.自動化和科技發展
AEO企業和海關將從頻繁地運用自動化和信息技術中受益,包括以提高技術為基礎的通關優惠,AEO制度參與者和實施《標準框架》的WCO成員使用安全數據入口,簡化交易的信息要求,利用提前信息進行安全風險評估(達到提前對僅用電子形式交換的信息進行風險評估的長期目標),以及海關和AEO企業收集績效數據。要求
AEO企業和海關:
AEO企業:
企業實施AEO制度的益處
《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是建立在四個核心要素的基礎上的,和企業獲益相關的是最后一項,關于海關在商界達到供應鏈安全標準和最佳經驗做法(《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1.3)后為企業提供的便利措施?!度蛸Q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的3.3也提供了具體的可供參考的例子?!度蛸Q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的有效執行將會最終很好地平衡貿易安全和便利的問題。為AEO企業提供有形的收益是達到平衡的一項舉措。
由于國內法律的限制,海關應將其權限范圍內的所能給予的利益予以明確?!度蛸Q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的支柱2下的標準3規定了這些利益必須切實可行并且明文規定。這些優惠政策必須高于或超過提供給非認證經營者的措施,且不能少于已有的措施。
《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的最終目標是一系列核心世界海關組織國際標準的實施。這些國際標準在國內法中予以確認。但是這些優惠政策應該在項目的不同階段有所調整。針對成員的培訓應該在提供優惠政策方面有所側重,比如低風險貨物的便利機制,全球供應鏈安全的提高等。
優惠政策應該是有意義,可跟蹤測量和匯報的。本部分的優惠案例應該分類別提供給成員參考。這并不要求建立一套所有海關必須提供的優惠政策,它們只是提供了某種參照,前提必須得到海關的認可。
1.快速通關,降低轉運時間和倉儲費用
2.AEO企業提供有價值的信息渠道
3.易受阻或危險等級提高時期的特別措施
4.優先考慮參加任何新的貨物通關改革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