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和發展經濟特區的基本經驗主要有:①完善投資環境,包括完善投資的物質環境和人際環境。前者為基礎設施結構中以通電、通水、通路、通訊、通煤氣、通排污、通排洪和平整土地為主體的u201c七通一平u201d等;后者包括政治條件(政治、社會、政策等的穩定和法制的健全)、管理水平(政府的效率等)、經營條件(貨幣和物價、外匯管制、金融、信息服務和自主權等狀況)、人口素質和市場、政策優惠(稅費等)等;②外引內聯有機結合,發揮特區的u201c四個窗口u201d(技術、知識、管理和對外政策)和兩個扇面輻射(對內和對外)的u201c樞紐u201d作用;③努力探求建立一種靈活而有效地適應國際市場規律的特區經濟體制模式。為此,需在計劃管理體制、企業管理體制、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流通體制、價格體制、勞動人事制度和工資制度以及財政金融體制等方面進行一系列改革。
中國的經濟特區
深圳(2020平方公里)
珠海(1687.8平方公里)
廈門(1565平方公里)
汕頭(2064平方公里)
海南(33920平方公里)
喀什(111794平方公里)
實際上現在各個省、各個市都還有自己的開發區之類的實行特殊經濟政策的區域,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經濟特區,只不過沒有正式的國家級名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