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稅規則
第一節海關的一般制度
一、海關與關境(CustomsCustomsFrontier)
海關是設在國境上的國家行政管理機構,是整個國家機構的一個組成部成。海關受權于國家,行使國家權力,不僅對外代表國家行使國家主權,而且寸內代表國家即代表中央政府行使對地方的權力。海關一般設置在沿海口岸陽陸地邊境。由于近代航空運輸和鐵路運輸的發展,進出口貨物也可以從國外直達內地。因而在開展國際航空、國際聯運、國際郵包郵件交換業務,以及其他有外貿業務活動的地方,也都設有海關機構。海關的基本職責是:
(1)對進出國境的貨物、郵遞物品、旅客行李和運輸工具等進行監督管理;
(2)征收關稅和法定由海關征收的其他稅費;
(3)查禁走私;
(4)其他的海關業務,如海關統計、保稅業務等。
貨物的進出口是由海關來控制的。為此,海關需要規定一個地域界限,貨物進入這個地域時作為進口,離開這個地域時作為出口,這個地域界限稱為關境。關境所限定的這個區域,是海關代表國家實施海關法規的管轄區域,也稱為關稅領域。一般說來,關境和國境是相一致的,但也有許多國家兩者并不一致。例如,有些國家在國境以內設有自由港與自由貿易區等免稅區,這時的關境在范圍上就要小于國境;又如,有些國家結成關稅同盟(CustomsUnion),參加關稅同盟的國家的領土合并成為一個統一的關境,這時的關境在范圍上就要大于其中某一國的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