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局下設辦公室、綜合科、技術改造與投資科、貿易科、企業科(中小企業科)、散裝水泥辦公室、墻改辦、招商辦(經濟協作辦)。具體職能如下: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文秘、督查、政務信息、檔案、機要、保密、財會、會務、行政后勤、行政復議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資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政工、宣傳日常工作;負責局機管干部的考察工作;指導全縣經濟干部和企業經營者的培訓;負責老干部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指導企業人才引進工作。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受理局機關工作人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協助縣紀委、監察部門調查機關工作人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和案件,并按有關規定提出或上報處理意見。協助黨委、行政領導抓好廉政建設;負責接待和處理群眾來訪和信訪工作。
----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組織宣傳WTO相關政策,并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要素的配置、協調、平衡工作;綜合分析近期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的建議;研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的政策問題和資金情況進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議;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負責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指導、監督工作,負責推薦列入縣市重點骨干企業名單;負責綜合統計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組織制訂能源行業的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參與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問題;負責研究電價政策,負責折讓電量分配,指導節約用電;研究提出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括農村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開展節能執法工作;參與制定縣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工作,并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
----組織制訂全縣工業、商貿行業規劃和工業結構調整方案,指導協調行業的規范工作;研究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并組織實施;參與研究制定工商企業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工作;研究提出運用高新技術發展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研究提出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技術進步、技術引進的有關政策措施實施;研究提出并編制全縣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指導和協調全縣重點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重大技術裝備研究,新產品開發等項目的實施。
----研究提出技術改造投資總規劃結構和資金來源;研究制訂項目編制的具體措施意見、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市重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申報督查和實施組織工作;協調工商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招投標工作,承擔重點技改項目督查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申報新產品試制試產計劃,重大工業性試驗;編制技術創新、新產品和新技術的開發;組織和協調企業對外合作,參與縣級高新技術企業、成果、項目、產品的評審工作;參與特色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的管理工作。
----貫徹實施內外貿流通行業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制訂本縣內外貿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提出維護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并組織調控。負責內外貿行業的統計工作,分析和發布行業經濟技術指標和市場信息;研究和指導重要商品市場建設工作;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氣等市場的規劃、建設、運行和秩序整頓工作;承擔鹽政管理、醫藥行政管理和生化制藥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醬油、食醋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汽車報廢更新、舊機動車流通及廢舊物資的行政管理和規劃工作;負責縣區拍賣、典當、舊貨交易、電子商務、網絡交易管理;負責生豬屠宰、食鹽、化學危險物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醬油、食醋生產經營、舊貨企業、舊貨市場以及典當、拍賣業等許可證或經營資格認證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收取有關規費。
----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海外投資和境外來料加工、裝配業務;指導企業對外合作交流;承擔多邊雙邊對外經貿談判和國際貿易談判活動中有關當地政策的協調工作。負責本縣域外商投資和企業合資的審批(報)、指導工作。負責自營出口企業申報備案工作。
----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宏觀指導、規范企業行為;指導企業實施戰略改組和研究提出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的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兼并破產、內部改制、減負增效等工作;負責全縣企業經濟的發展規劃和計劃、監測、預測生產運行情況,協助做好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對全縣重點扶持的企業的規劃制定與培育工作;負責企業規模類型的劃分和認證工作;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和參與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協助做好工人技術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
----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綜合指導工作;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個體、私營企業的有關政策,調查研究本縣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導性意見;負責全縣中小企業工業生產統計分析和運行監測工作;負責指導鄉鎮企業、二輕聯社資產管理工作,貫徹《浙江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及配套政策法規、促進傳統工藝美術事業繁榮和發展。
----負責全縣散裝水泥和新型墻體改革管理工作。
----指導建筑制品企業發展散裝水泥和新型墻體改革工作,組織協調在發展散裝水泥和推進新型墻體改革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參與局辦事大廳的日常管理工作。
----指導和聯系非金屬礦物制品行業組織。
----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的落實;研究制定全縣招商引資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及吸引外來投資規劃和目標,并組織實施。
----組織編制、修訂全縣鼓勵縣域外客商投資產業目錄,建立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庫,發布政策信息和法律咨詢等服務。
----負責管理、指導和綜合協調全縣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辦理招商引資項目審批,解決外來投資者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負責匯總、統計全縣招商引資情況,指導鄉鎮招商引資工作。
----組織籌備各類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協調招商引資對外聯絡工作,建立全縣招商引資網絡,收集建立客商資料檔案,發展同外來投資者的關系。
----負責招商引資項目洽談,受理并協調處理外商及外商投資者的投訴,建立投訴工作網絡。
----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考核認定,督查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及獎勵。
----抓好經濟協作和山海協作的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了解和掌握全縣u201c山海協作工程u201d等經濟合作活動動態,負責友好縣、市、區的日常聯系、互訪活動的安排。
----指導和聯系農產品加工行業組織。
----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