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n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新聞宣傳、信訪辦理、建議提案辦理和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務工作;綜合調查分析全市商務經濟運行和流通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起草本局重要文件、報告和領導講話;負責編發全市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工作動態與信息;負責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工作;負責本局重大事項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法律、法規、條約的研究、宣傳和實施;負責全市重大經貿協議、合同、章程和重大爭議案的研究與協調;組織起草全市有關商務方面的規范性文件草案;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法律事務和法律培訓的有關工作。
n(二)財務科
n擬訂全市商務行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各項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業務資金、專項基金、專項經費等;負責全市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運行狀況的監測、分析和評估;負責對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財務、基建進行監督管理,協助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所屬國有企事業單位運行進行監管;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和對單位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協調銀企關系,指導企業融資籌資;負責局機關經費管理。
n(三)市場體系建設科
n擬訂全市健全、規范市場體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協調做好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負責綜合、專業、特色市場(街)等商業網點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大中型零售商場、商品市場等商業設施項目的論證、初審、申報工作;負責煤炭經營資格審查、發證、年審年檢工作;協調監管市場網點建設中的有關問題;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報廢汽車、二手車、租賃、舊貨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n(四)商貿服務管理科
n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優化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貫徹國家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推進工貿結合、農貿結合、內外貿結合;擬訂連鎖經營、電子商務、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工商企業營銷工作;負責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行業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n(五)市場運行調節科(岳陽市酒類產銷管理辦公室)
n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承擔市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邊銷茶等)的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實施國家、省、市有關酒類商品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全市酒類商品的生產流通;承擔酒類批發、零售許可證和標志等的制發工作;建立酒類商品信息系統;負責全市范圍內酒類展覽和促銷宣傳活動的管理;負責市場監測、重要商品儲備、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等方面市場調節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n(六)市場秩序科(岳陽市生豬定點屠宰辦公室)
n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進商務領域u201c誠信經營u201d示范創建活動,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生豬定點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培訓,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
n(七)對外貿易管理科
n負責指導全市進出口商品(含機電產品、成套設備、農產品等)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初審工作;負責全市對外貿易科技發展、技術進步工作和全市外貿科技項目申報;指導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負責對有進出口權的企業申請使用中央、省對外貿易發展基金、出口退稅稽核等工作;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的計劃和管理;負責全市外貿統計工作。
n(八)加工貿易科
n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的方針、政策,擬訂我市承接產業轉移、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規劃和措施;管理產業轉移招商項目庫和客戶庫,組織開展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活動;制訂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引導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對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引導資金項目的收集、篩選和報批工作;負責來料(進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項目合同的辦理;負責對全市加工貿易出口企業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負責加工貿易進出口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市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n(九)外資管理科(岳陽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協調辦公室)
n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批和限額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審核上報工作,按照權限核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合同規定的進口物資的審批或轉報;按照權限核準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并);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檢查考核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履行情況和資金到位率、開業投產率、出口創匯率及資金利稅水平;負責外商投資企業中止、編目合同章程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產品出口型企業和先進技術型企業的審核和上報;受理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負責管理外資獨資企業;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n(十)對外經濟合作科
n貫徹落實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依法管理全市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依法核準市內企業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資質、對外投資設立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以及其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的初核;指導和管理我市對外援助和受援項目;負責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合作統計工作。
n(十一)行政審批科
n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和組織辦理本單位所有行政許可、年檢年審、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
n(十二)人事科
n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協助局領導抓好所屬企業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及后備干部的培養、選拔和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市直商務系統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社會保障、職稱考評及人事檔案工作;負責本局管理的臨時出國(境)派遣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扶貧、統戰、僑務工作。
n(十三)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
n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n十四、機關黨委
n負責局機關和直屬系統的黨務工作;負責共青團等群團工作;負責機關作風建設。
n十五、紀檢組(監察室)
n負責市直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負責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
n十六、工會
n監督企業民主管理,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負責局系統u201c雙聯u201d、賑災、扶貧、解困等工作;負責市直系統婦聯、女工工作;負責殘聯工作。
n十七、企業改制辦
n負責直屬企業的改革、改制,安全維穩,計劃生育等工作
n十八、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
n負責指導企業生產經營;負責所屬企業的審計、監督和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直屬企業的解困和再就業工作;負責未改制的市直系統的安全保衛、穩定和610工作;負責未改制的市直系統計劃生育和愛衛工作。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