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陽市農村經營管理局
n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市直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岳發[2001]9號)精神,設置岳陽市農村經營管理局(簡稱市經管局)。市經管局為承擔行政職能的副處級事業單位,歸口市農辦管理;根據授權,負責全市農村經營管理工作。
n機構職能: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意見,指導全市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意見,調查研究農業產業化經營及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
n2、岳陽市農村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
n根據岳編發[2005]2號文件,岳陽市農村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升格為副處級行政機構,加掛岳陽市生態能源局牌子,掛靠市農辦管理。
n機構職能:研究擬訂全市農村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有關農村能源建設技術標準;指導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生態農業建設。
n3、岳陽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n機構職能:負責宣傳貫徹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政策文件和涉及農民負擔的項目;監測農民負擔情況,監督減輕農民負擔的工作;受理來信來訪;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重大事件。
n4、岳陽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n機構職能:研究擬訂全市扶貧開發工作發展規劃;指導省(市)確定的貧困縣(鄉)的扶貧工作;協助市政府管理對口扶貧工作;協調部門對口扶貧工作;負責扶貧項目的審查報批及扶貧資金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