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我們提出如下5點建議:
一是大力發展我國現代物流業,吸引更多的國際物流企業將區域性的物流配送中心、分撥中心設立到國內來。這就尤其需要加快我國保稅港、保稅物流園區、保稅物流中心等新型物流載體的建設,加快國稅、外管等部門的政策配套,為物流企業進入中國,發展現代物流業提供更合理、寬松的環境。
事實證明,保稅物流特殊監管區域對國貨復進口抑制作用已經顯現,1-4月江蘇省國貨復進口增速回落,保稅物流園區和保稅物流中心的疏導作用日益增強是其主要原因之一。近年來,隨著江蘇省內張家港保稅物流園區以及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南京龍潭港等保稅物流中心(B型)相繼封關運作,這些保稅物流特殊監管區域的業務日趨完善,貨物進出業務量迅速增長。原先很多u201c境外一日游u201d貨物在保稅物流園區或中心建立后選擇直接進入園區或中心享受出口退稅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江蘇省國貨復進口迅速增長的問題。
據海關統計,1-4月,江蘇省保稅物流園區二線進出口30.1億美元,增長9.2倍。其中出口22.3億美元,增長12.5倍;進口7.8億美元,增長5.1倍。同期省內保稅物流中心二線進出口50.8億美元,增長45.2%;其中出口22.8億美元,增長17%,進口28億美元,增長80.5%。大量國貨在保稅物流園區或保稅物流中心二線進出,既享受出口退稅政策待遇,又節省u201c境外一日游u201d的成本和時間,大大緩解了國貨復進口的增長壓力。
二是大力改善我國服務業環境,吸引更多的跨國企業將區域銷售總部設立到國內。例如可進一步考慮賦予保稅物流園區、保稅物流中心等物流載體以貿易功能,從而建立更多的可體現進出口貿易性質的載體,允許在區內、中心內設立純貿易公司,吸引企業在區內、中心內完成國際貿易的結算,逐步推動建立起一些帶有行業特色的區域性國際商品交易市場。這既可解決因多方貿易因素引起的國貨復進口問題,更重要的是可將貿易所帶來的增值部分及其稅收留在國內。
三是調整現行深加工結轉u201c不征不退u201d政策,將結轉業務視作實際出口給與退稅政策,由海關監管結轉貨物最終實際出口,一旦內銷由海關按進口貨物補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這可有效解決大量國貨復進口問題。
四是進一步合理設置進口關稅率、出口退稅率。抑制因進口關稅率倒掛而引起的國貨以一般貿易方式復進口的現象。使出口退稅率更合理地體現抑制資源性初級產品出口,鼓勵高附加值、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導向性作用,使國貨復進口企業雖然提早獲得退稅,但也損失了退稅率差。
五是調整部分政策抑制國貨復進口中存在的一些不正常情況。如國產設備出口后復進口享受減免稅政策,這有違減免稅政策是為了吸引國外先進技術的初衷,建議明確限制國產設備不得享受減免稅政策(或限定國產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