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協調制度與進出口稅則
1.1 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進出口稅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以下簡稱《海關統計商品目錄》)是以《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簡稱《協調制度》或HS)為基礎編制的。《協調制度》(HS)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采用的商品分類目錄,截止到2006年10月共有204個國家和地區采用了該目錄。據世界海關組織(WCO)統計,其涵蓋范圍達到國際貿易總量的99%以上。它在進出口稅則、外貿統計、國際運輸、生產統計、國際貿易談判等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
1.1.1 協調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出于對進出口商品征稅方便的目的,很早就產生了對國際貿易商品進行分類的需要。隨著國際貿易和生產技術的發展,人們注意到系統科學的商品分類不僅有助于征稅,而且有助于國際貿易統計和分析、國際運輸計價和國際貿易談判等,因而早在1853年布魯塞爾召開的國際經濟大會上就決定以統一的國際關稅目錄作為國際統計目錄的基礎,開始了統一商品分類目錄的努力。1913年在布魯塞爾召開了第二屆國際商業統計會議,批準制定了一個統一的統計目錄,該目錄將商品分為5類共186個項目。1927年召開的世界經濟會議上提出要制定一個統一的海關稅則目錄,并于1937年完成定稿,被命名為《日內瓦目錄》(Geneva Nomenelature)。該目錄共分21類、86章和991個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