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 歐共體就美u201c337條款u201d違背 關貿總協定第3條關于國民待遇的規定要求與美國進行磋商。磋商失敗后, 關貿總協定于1988年1月設立專家組。1989年11月,關貿總協定通過專家組報告認定u201c337條款u201d違背了美國在關貿總協定中給予進口產品國民待遇的義務。美國在1995年 烏拉圭回合協議法中再次對u201c337條款u201d進行了修訂,以使其符合 世貿組織規則。但歐共體仍然認為修改后的u201c337條款u201d并未消除1989年專家組報告中認定的主要不符點而且進一步違反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2000年1月,歐共體再次要求與美國就u201c337條款u201d進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