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工廠”(sweatshop)一詞最早于1867年出現于美國,最初指美國制衣廠商實行的 “給料收活在家加工”之制,后來又指由包工頭自行找人干活的包工制。而在這兩種做法中,工人獲得的日工資都不是最少的。但由于回避了在正規工廠中集體工作工人可能有的集體博弈行為,其單位產品工資(計件工資)可被壓到最低,因而被稱為“血汗制度”(sweatingsystem)。后來這一概念又擴大到高激勵計件工資和高速流水線作業等安排,但同樣都以回避集體談判為條件,例如計件工資制度如果在未經集體談判的情況下以最熟練工人的產量為分母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