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為建筑安裝施工生產各類制品、半成品和材料以及為其提供服務的各種生產與服務性企業或單位的總稱。 按照服務的范圍,建筑生產基地分為:①地區型或城市型生產基地。它們設置在工程建設較集中的地區或城市,一般由一定數量的有關生產或服務單位組成,其規模較大,生產也比較穩定。這種生產基地常設有各類水泥制品廠、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廠、瀝青混凝土廠、木材加工廠、金屬結構廠、砂石采掘場、建筑機械和運輸汽車修理廠等。②現場型生產基地。在某些大型施工現場,由于工程規模大,施工工期長,又離集中的生產基地較遠,故常在現場建設上述各種附屬生產企業,主要或專為本工程提供產品和服務。在各種施工現場還設置規模大小不等的模板和鋼筋加工車間、石灰熟化和砂漿與混凝土攪拌站、露天預制場以及動力設施(臨時發電站、鍋爐房、壓縮空氣供應站)等。在中國,這些生產單位則視具體情況,或獨立經營,或實行內部經濟核算。 按照服務時間的長短,建筑生產基地還可以分為永久性生產基地和臨時性生產基地。地區型、城市型或特大的現場型生產基地大都建成永久性基地,以便在較長時間內為建筑安裝施工服務。一般現場型的生產基地則多是臨時性的,通常采用裝拆式結構和移動式的機械化裝置。建筑生產基地的各類生產或服務(如運輸)性企業與一般企業不同之處在于:它們都直接隸屬于施工部門,并且基本上只為有關的施工單位服務;它們的產品一般都是半成品或直接開采的砂、石等材料而不是一般的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