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民營企業發展的因素當前隨著時代的發展,民營經濟亦迅速崛起并發展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民營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企業內外部的某些因素,制約了民營企業的進一步發展,當前民營企業現尚存在以下問題:
1、以家族企業制度作為企業運作的主體
目前我國民營企業還主要采取家族企業制度形式,能夠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制度和委托代理關系的民企業尚不多見。作者認為隨著企業的迅速發展家族企業制度形式主要存在有以下弊端:
(1)產權單一。單一產權表現為封閉的家族持有企業股權,不愿接受外界的參股,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統一。這種封閉的產權在發展初期具有較高的效率,它有助于節約管理成本,減少企業內耗,加速資本原始積累。但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其弊端表現得越來越明顯。
(2)產權不清。一個有效率的產權制度應該使產權關系明晰化,如果產權不清,首先將導致沒有人真正關心企業的利潤目標及相應的資產增殖目標,而更多的只是關心如何把企業的資產分配完畢,最好是更快更多地獲得個人收入。
其次也將造成企業不成規模,發展到一定規模就要分家。
再次,不利于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有效的企業治理結構的前提應是產權清晰,在產權界定上必須清晰地表明各自的權利和必須承擔的責任以及相應的應獲利益。
2、金融支持不足
有資料顯示:我國民營企業不同融資方式在企業融資中的比重,企業自我融資達90.5%,銀行貸款僅為4.0%,非金融機構為2.6%,其它渠道為2.9%。 可見我國民營企業的發展基本上是靠自有資金滾動起來的。
3、民營企業發展中的內外部協作障礙
民營企業的異軍突起和快速成長,必然會打破原有的平衡格局與方方面面不可避免地產生一系列的矛盾和沖突,目前民營企業面臨的矛盾和沖突主要有:
(1)民營企業與國家企業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就我國目前現實情況來看,部分地方尚存在著對民營企業歧視性的現象與做法,包括在市場準人方面的歧視、在稅收和銀行貸款方面的歧視方面等等,這些歧視的發生與發展,必然會帶來兩類企業在資源利用機會上的不均等,則必然導致矛盾,甚至沖突。
(2)民營企業之間的矛盾和沖突。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之一,這條原則同樣適用于民營企業之間。競爭一方面可以促進民營企業的共同發展,另一方面由于競爭所導致的民營企業之間的矛盾和沖突也是不可避免的。
(3)民營企業內部所有者與管理者間的矛盾與沖突。企業招雇管理者,目的是為了克服自身能力的局限,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但是企業所有者不可能對管理者的能力十分了解,而且二者追求的目標存在著差異性,這些必然導致二者之間的矛盾和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