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稅收是國家稅收和國家對外經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隨著中國改革開放步伐的加快和涉外稅收管理力度的加大,涉外稅收以服務于 對外開放為宗旨,在吸引外資、 引進技術、營造 投資環境方面發揮了積極的導向功能,在維護國家稅收權益、增加 財政收入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經成為國家 投資軟環境密不可分的一部分,為中國對外開放和 經濟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
隨著改革開放的全面發展, 利用外資的不斷加強,涉外稅收收入規模越來越大,中國的涉外稅收收入從八十年代初的2000多萬元,發展到2001年的2882.72億元(含進口貨物增值稅和消費稅),比上年同期增收665.97億元,占全國稅收收入總量的19%。涉外稅收已經成為新的稅收增長點,為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積累了大量的資金。中國加入 WTO后,將陸續開放新的投資領域,如電信、 金融、 保險等,這將使潛在的投資者和 外資企業數量增加,利用外資的水平將進一步提高,規模將進一步擴大,為涉外稅收提供了豐厚的 稅源,涉外稅收仍將保持較快增長勢頭,其組織收入的職能將得到更好的體現。
中國 對外開放政策的主要目標,是合理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方法,為國家 經濟建設服務。中國的涉外稅收以服務對外開放為宗旨,具有政策穩定、稅負從輕、優惠從寬、手續從簡等特點,在吸引外資、引進技術、營造良好的 投資環境方面發揮著政策導向作用。截止 2001年,中國累計批準 外商投資企業401637家,合同外資金額7731.56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4121.45億美元, 外國直接投資存量在中國 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已經超過20%。全球最大的500家大型企業中,已有200多家來華投資。 外商投資項目廣泛分布在 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遍布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進入新世紀,中國利用外資的國內外環境發生了新的變化。一方面,中國加入 WTO和實施 西部大開發戰略使引進外資的內部環境更加有利;另一方面,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將會擴大 國際資本流動,從而為中國吸引外資提供了有利機會,中國利用外資的外部環境明顯改善。為加快中國現代化建設的步伐,適應國際引資競爭日趨激烈的需要,解決 經濟結構不合理、人均資源少,資金、人才、技術短缺、就業壓力大等突出問題,中央在'十五'計劃建議中進一步明確提出要抓住機遇、迎接挑戰,進一步推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 對外開放,發展 開放型經濟。因此,必須充分發揮涉外稅收職能,在涉外稅收管理與服務上下功夫,服務于擴大開放,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資,突出吸引 跨國公司的投資,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
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反作用于經濟。涉外稅收通過充分發揮宏觀調控職能,引導資金、人力、物力、技術等 生產要素向合理方向流動,優化了 資源配置,促進了產業結構、 產品結構的優化升級,增加了就業機會,緩解了就業壓力,推動了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一方面,通過制定和執行涉外稅收優惠政策,為外商提供了一個良好和寬松的稅收環境,外資在中國經濟中的比重愈來愈大,為中國的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大量的資金;另一方面,外商投資企業帶來的先進管理技術推動了電子、通信、信息等高技術產業的發展,使其成為中國經濟發展最具增長潛力的 產業,從而推動了國家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增強了經濟的外向度。2000年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總額2367.14億美元,占全國總進出口總額的49.91%。隨著中國 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及 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外商投資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外商投資的空間更為廣闊,外商投資方式更趨多樣化。
征稅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體現。涉外稅收不僅要對本國居民和法人的境內、外收入和所得行使征稅權;而且要對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公民取得的收入和所得行使征稅權,這不是一種單純的稅收關系,而是一種涉及國與國之間的主權利益關系,充分體現了稅收工作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保障國家權益的職能。因此,涉外稅收不是單純的稅收管理和 稅收收入問題,也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在更重要的層面上,它是維護國家主權完整和民族尊嚴的政治問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每年進行著數以萬計的 稅收情報交換,進行著大量的 反避稅調查和國家間稅收權益的協調工作,有效地維護了國家的權益。
n截止2001年,中國已與72個國家和地區正式簽訂了 雙邊稅收協定,其中已生效執行的協定達64個。隨著中國加入WTO,在維護 國家主權職能上,涉外稅收與 國內稅收比較起來,就顯得格外突出和重要。大量跨國貿易的產生和 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使國家間稅收管轄權的沖突和稅收收益分享的矛盾將進一步加劇。
n因此,入世后中國 稅法在維護國家稅收主權上的職能會更加突出,作為國家稅收重要組成部分的涉外稅收工作將顯得格外重要。
n一是通過對跨國公司的管理,有效地防止偷漏稅。
n二是積極參與正當的 國際稅收競爭,最大限度地減少惡性 稅收競爭對中國造成的影響。
n三是有效地保護中國公民海外投資的稅收權益,最大限度地獲取 國際分工協作利益,增強中國企業 國際競爭力。
n四是積極參與國際稅收協調、國際交流與合作,制定有利于中國發展的稅收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