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代理人代理權限的大小分類
1.1總代理
總代理是指委托廠商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在各種代理業務中,總代理的權限最大,其代理行為直接影響著委托人的經濟利益。因此,作為總代理商,必須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有效的銷售渠道,高水平的員工素質,全面的業務能力和豐富的經營經驗。
總代理權就是所代理商品的專營權??偞頇嗑哂信潘裕淮砣瞬坏迷谝幎▍^域內再指定其他代理商??偞砩套鳛槲腥?,是在規定地區的全權代表。
總代理的代理經營業務主要包括:代表委托人簽訂買賣合同、銷售商品;處理銷售過程中的有關事務;代表委托方進行經營的公關活動、廣告宣傳活動;代表委托方參加一些非經營性的活動。
1.2獨家代理
獨家代理是指代理商在規定的區域或一定的時期內,具有代理委托廠商指定商品的專營權。即是講,在契約的有效期內,委托廠商只能通過獨家代理商銷售自己的產品,而不能與同一銷售區域內其他客戶發生代銷關系。獨家代理的權限,活動范圍都要小于總代理。
享有獨家代理權的企業不得再經營其他同類商品或者有競爭性、替代性的商品。這種方式可以避免過度競爭和傾銷,適于暢銷的名牌產品或有發展前途的產品。
在國外,享受獨家代理權的代理商有三種類型:一是代理商與廠商為同一股東的控股企業。二是該產品維修保養等售后服務的要求高、技術復雜,只能尋找具有符合這些要求和能力的代理商代理。三是某商業企業在本地區,本國具有廣泛的經濟關系、靈敏的市場信息、健全的銷售網絡和雄厚的資金,某廠商為將本企業的產品打人該地區或者該國家,只有讓這種商業企業獨家代理。
1.3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是指委托廠商可在同一銷售區域、同一時期指定若干個代理商同時代理銷售同一產品的銷售形式。
在一般代理方式中代理商不享有專營權,委托方可在同一商場委托多家代理商,代理商也可自己購進代理商品,委托方也可以保留直接銷售的權利。委托方要推出新產品或開拓新市場時,這種方式的作用比較明顯。
1.4特約代理
特約代理是由指定的特約代理商推銷高技術產品或為委托方銷售的產品提供特定的配套服務的代理形式。企業可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代理方式,并在代理協議中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2.按代理經營方式分類
(1)u201c代理權u201d代理(又稱延期買斷代理):指生產企業給予流通企業一定的銷售代理權限,這些權限主要包括u201c流通企業所代理的銷售地區;每年應達到的代理銷售量;雙方商定產品出廠價格與市場銷售價格的最高限價;代理商應承擔的市場風險等。代理商根據這些權限進行買斷代理經營。代理商承擔可能發生的市場價格變化風險。
按照代理權限不同u201c代理權代理u201d又分為三種形式:特許經營權專賣店代理。即:代理協議規定該代理商只能銷售其代理廠商的產品,而且生產企業在同一地區可有若干其它代理公司。一般代理。即:可以同時充當兩個以上的同一類生產企業的代理業務。如空調器代理商,可在一個地區同時代理多家廠商生產的空調器。獨家代理。即:代理商在某一指定地區為某一廠商的唯一代理銷售商。
(2)u201c傭金代理u201d代理(又稱中介代理);指流通企業充當市場中介人,按照生產企業指定的價格推銷產品,根據銷售額提取傭金或代理費,產品在售出前所有權屬于生產企業,代理商不承擔市場風險。
3.按所代理經營的業務不同分類
(1)銷售代理商:是指專門為生產企業代理銷售所生產商品的流通企業。
(2)采購代理商:是指專門為生產企業代理采購生產所需原材料的流通企業。采購代理商不僅采購原材料,還要負責對所采購的原材料的儲運、保管、運輸和驗收等業務活動。
(3)儲運代理商:是指專門為委托人運送;保管、儲存商品的代理商。如,海上運輸中的u201c船務代理商u201d等。
(4)廣告代理商: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并以委托人的名義為其創意、策劃、制作、廣告宣傳的代理商。另外,還有進出口代理商、專項代理商、保險代理商、旅行代理商等多種代理形式。
4.按代理的流通環節不同分類
(1)批發代理商:是指專門為產銷雙方媒介批量商品銷售交易的代理商。批發代理多為總代理或獨家代理。
(2)零售代理商:是指專門從事商品零售業務的代理商。零售代理多為一般代理或專項代理。
(3)總代理與分代理:總代理是指直接與廠商簽訂的代理契約關系,全權代表廠商進行銷售活動的代理商。分代理不直接與廠商發生代理契約關系,只與總代理商發生代理契約關系,執行與總代理商約定的代理權限與代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