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就交易的貨物明確各自要承擔的義務是全球采購合同中最主要的內容。合同是判別當事人應該承擔哪些義務的基本依據。一般來說,賣方的主要義務有:交付貨物;移交一切有關貨物的單據;把貨物的所有權移轉給買方。買方主要的義務有:支付貨物款;受領貨物。
買賣雙方的義務是通過交易磋商中各方對實現交易的各項條件而作出的要約和承諾來明確的,然后以成立的合同加以確定來約束承諾的兌現。因此,買賣雙方的義務體現在一系列的交易條件中。某個交易條件對一方形成義務,對另一方則形成了權利。這些交易條件就形成了合同中最主要的內容,在合同中又被稱作為合同條款。
如果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對某些事項作出具體的規定,則要援引與該合同適用的法律來確定買賣雙方的義務。如果買賣雙方當事人的營業地都是《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簽約國,那么,該合同適用公約的有關規定來確定買賣雙方當事人的義務。除非合同中排除其適用或作出不同的規定。
全球采購合同的內容比較完整、全面,一般包括三個部分。
(1)
合同的首部。
合同的首部包括開頭和序言、合同名稱、編號、締約日期、締約地點、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等。在規定這部分內容時應注意兩點:第一,要把當事人雙方的全稱和法定詳細地址列明,有些國家法律規定這些是合同正式成立的條件;第二,要認真規定好締約地點,因為合同中若對合同適用的法律未作出規定時,根據有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和貿易習慣的解釋,可適用合同締約地國的法律。
(2)
合同的主體。
這部分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合同的各項條款,如貨物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包裝、單價和總值、交貨期、裝運港和目的港、支付方式、保險條款、檢驗條款、異議索賠條款、仲裁條款和不可抗力等,以及根據不同貨物和不同交易情況加列的其他條款,如保值條款、溢短裝條款、品質公差條款以及合同適用的法律等。
(3)
合同的結尾。
合同的結尾包括合同的份數、使用文字和效力,以及雙方的簽字。
此外,有的全球采購合同有附件部分,附在合同之后,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