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運貨物退運貨物同時也是進出口貨物貿易方式(監管方式)的一種。其監管方式代碼:4561。全稱退運進出口貨物,是指進出口貨物因殘損、缺少、品質不良、規格不符、延誤交貨或其他原因退運出、進境的貨物。此監管方式適用于一般退運貨物。
直接退運監管方式代碼:4500,全稱直接退運貨物。適用于:1.在貨物進境后、辦結海關放行手續前,由于客觀原因需向海關申請辦理直接退運手續的,包括錯發、誤卸貨物等;2.在貨物進境后、辦結海關放行手續前,由于不符合有關法令,依法應當退運的,由海關責令當事人將進口貨物直接退運境外的,包括違反有關進口法令,經海關處理后責令退運境外的;3.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及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進口貨物直接退運的監管方式為u201c來料料件退換u201d
來料料件退換適用于:來料加工貿易進出口(料件)貨物退運,監管方式為u201c來料料件退換u201d(0300)
進料料件退換適用于:進口加工貿易進出口(料件)貨物退運,監管方式為進料料件退換u201d(0700)
來料成品退換適用于:來料加工貿易進出口(成品)貨物退運,監管方式為u201c來料成品退換u201d(4400)
進料成品退換適用于:進料加工貿易成品進出口(成品)貨物退運,監管方式為進料成品退換u201d(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