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船裝運的大宗交易合同中,還必須訂上滯期和速遣的特殊條款.
(一)裝卸時間(Lay Time)所謂裝卸時間是指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約定的,承租人保證將合同貨物在裝貨港全部裝完和在卸貨港全部卸完的時間.它一般以天數或小時數來表示,
(二)滯期費和速遣費滯期費是在約定的允許裝卸時間內租船人未能完成裝卸任務,而按規定補償給船方的罰款 (Demurrage). 而速遣費是按約定的裝卸時間提前完成裝卸任務而獲得的獎勵 (Despatch Money). 按慣例速遣費一般為滯期費的一半.
(三)裝卸率所謂裝卸率,即指每日裝卸貨物的數量.裝卸率的具體確定,一般應按照港口習慣的正常裝卸速度,掌握實事求是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