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國際商務合同理論概述
第一章 合同與合同法概述
第一節 多維視角下的契約理論
當我們談到合同時,思維視角一般是局限在法律的角度上。我們首先從寬泛的角度來了解一下合同(contract),即契約。民法及其學說史上曾有合同與契約的區別。前者為當事人的目的相同、意思表示的方向也一致的共同行為。后者系當事人雙方的目的對立、意思表示的方向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也有人認為契約是個廣義的學術術語,合同是個法律術語,多指民事合同。我國現行法已不再作這樣的區分,而是把二者均稱做合同。在本節中,我們對兩者不作區分,共同使用。這一節中,我們從幾個主要的視角作簡要介紹,目的在于從包括法律角度在內的多維文化角度對契約(合同)有一個宏觀的導引和認識,了解一下契約與歷史、社會、經濟、文化和法律的關系。
1.1 契約歷史
文明的或者進步的歷史體現為契約的歷史。英國歷史法學派的奠基人物和主要代表人物亨利·梅因(Henry Maine)在深入研究各國古代法律制度演變規律的歷史過程后,在其19世紀偉大的著作《古代法》fAncientLaw)中提出:u201c迄今為止的進步社會活動,乃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the movement of the Progressive societies has hitheno been a movement fr,Dmstatus to contract)u201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