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歷
n施米托夫于1903年3月24日出生在德國柏林的一個著名
n律師家庭,在柏林最老的文法學校之一u2015u2015 弗里德里希高級文
n科中學(Friedrichsgymnasium)接受傳統教育。1921年通過
n畢業考試后去柏林大學和布雷斯高(Breisgau)的弗賴堡大學讀
n書,并于1929年通過了德國律師資格考試。
n當他還在柏林大學學習時,就被沃爾夫(Martin Wolf)教
n授看中。沃爾夫教授是當時最著名的法學教師之一。他收施米托
n夫攻讀博士學位。施米托夫于1927年獲得民法和教會法博士學
n位,他的畢業論文是有關公司法的問題,即公開招股的有限公司
n經營中的控股問題。
n德國的政治形勢使施米托夫不能追求他所喜愛的并打算傾注
n全部身心的學術生涯。1929年他被接納為柏林上訴法院的辯護
n律師,他在很短的時間內即在法院實踐中嶄露頭角。1933年納
n粹掌權后,他離開德國前往英國定居。
n施米托夫于1933年開始學習英國法,被錄取為格雷律師學
n院和倫敦大學倫敦經濟學院的學生。1936年取得英國律師資格
n和倫敦大學法學碩士學位,該大學還在1953年向他授予了法學
n博士學位。獲得律師資格后,他曾作為財政部二級顧問的霍姆斯
n(ValentineHolmes)的學生參加了英國出庭大律師的培訓,后
n來又成為霍姆斯顧問室的成員至今。
n1940至1945年間,他在英國軍隊服役。1944年,他和
n他的部隊在諾曼底登陸,后又被召回倫敦在陸軍部任職,持二級
n準尉的軍銜。
n1948年,施米托夫被聘為倫敦城市學院(即后來的倫敦城
n市理工學院)的法學講師,1958年成為高級講師,1963年晉
n升為主講,1971年自城市理工學院退休,1982年該院授予他
n為名譽教授。在任職期間,施米托夫得到了政府關于在理工學院
n開設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課程的許可,組織了國際性的法學暑期
n課程,成立了曼斯菲爾德法學俱樂部,丹寧(Denning)大法官
n多年來一直任該俱樂部主任。自城市理工學院退休后,施米托夫
n受聘為英國坎特伯雷的肯特大學和倫敦城市大學的法學和國際商
n法訪問教授。1976至1986年間,他是格雷漢姆(Gresham)
n法學教授,并被聘為許多大學的訪問教授,其中著名的有:美國
n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1964至1965年)、加拿大馬尼托巴大學
n(1965,1969,1971,1978年)。他還是坎特伯雷的肯特大學
n和德國魯爾波鴻大學的名譽教授,倫敦城市大學國際商法訪問教
n授。1966年受聘為聯合國法律顧問,并以此身份起草了建議設
n立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報告,該委員會于1968年開始工
n作。施米托夫還是英國法學教師協會、曼斯菲爾德法學俱樂部和
n出口貿易協會副主席;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商法研究中心的副
n主席之一;以及伯爾尼大學、馬爾堡大學、愛丁堡的哈羅特u2015u2015
n瓦特大學、肯特大學、比勒費爾德大學、英格蘭和愛爾蘭全國
n學術委員會授予的名譽博士。1973年,為慶祝施米托夫70壽
n辰,許多國家的同行們為他出版了題為u201c法律與國際貿易u201d紀念文
n集,由德國魯爾波鴻大學費伯里休斯(FritZ Fabricius)教授主
n編。1983年,他在肯特大學的同事們出版了由亞當斯 (John
nAdams)教授主編的u201c獻給施米托夫的文集u201d,以向他表示祝
n賀。聯邦德國于1974年向他授予了大十字勛章。施米托夫是倫
n敦出版的《商法雜志》主編,該雜志是他在1957年創辦的。他
n還是《跨國經濟法研究》編委會的編委,其他編委還有德國比勒
n費爾德大學的霍恩(Norbert Horn)教授和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
n伯克利分校的鮑克斯鮑姆(RichardM.Buxbaum)教授。他也
n是《共同市場法學評論》、美國《海商法和商業雜志》、加拿大
n《國際商法評論》、《澳大利亞商法評論》以及其他一些雜志的編
n委會顧問。
n1940年,施米托夫與伊爾斯結婚。伊爾斯是一位稱職的德
n國律師,在美因河畔法蘭克福開業執行律師業務。她與施米托夫
n都對法學有著濃厚的興趣,常常共同欣賞藝術和音樂。她還是一
n位熱心的園丁。丹寧大法官在1973年《商法雜志》第103頁
nu201c贊頌施米托夫教授u201d一文中,把她描述為u201c全力支持施米托夫并
n始終與他為伴u2015u2015在任何場合下都是一位謙遜而又有魅力的
n人u201d。
n施米托夫教學工作和著述具有以下3個特點:他從歷史、
n經濟和社會角度來看待現代法律問題;能夠抓住要害問題;用最
n清晰的語言闡明最復雜的法律問題。在他的學者生涯中,特別注
n意幫助來自世界各地的學子們了解法律的作用,聲張正義,百煉
n成才。他的大量著作和論文都是分散發表的,其中最著名的著作
n是1948年首次出版的《施米托夫論出口貿易u2015u2015國際貿易法律
n與實務》, 現已出到第8版。此書已被譯成法、俄、漢、日等多
n種文字。施米托夫堅信,現代世界必須開展國際合作,法律必須
n顧及到這一點,由他創立的來自不同國家的具有國際精神的學者
n們組成的學派,將繼續從事他所開創的事業。
n程家瑞教授
n1988年3月
n于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