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貿易的發展,在我國出口貿易中,出現了以EXW成交方式出口貨物的現象,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貿易術語EXW指的是什么,一起來看看吧。
EXW是EX-WORKS的簡寫,是“工廠交貨”國際貿易術語。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或指定的貨代,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不承擔運輸費和辦理后續出口報關,即完成交貨。
在EXW成交方式下出口貨物,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也就是說,賣方是不需承擔裝運、運輸和出口報關責任。若雙方約定在起運時賣方負責裝載貨物并承擔裝載貨物的全部費用和風險時,則須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使用EXW時,賣方事前需要溝通確認買方是否具備辦理出口報關的能力,若買方實際上無法辦理報關,就不能使用EXW術語,而需要使用
FCA貿易術語(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出口報關手續,即完成交貨)。
EXW外貿術語是一個賣家風險承擔最小的一個術語,而且賣家不用負責裝運貨物或任何外貿運輸和辦理出口報關(清關)等手續。在規定地址接收商品后,買家將必須由自身來承擔風險和所有費用支出。
不過,如果兩方希望在起運時由賣家來進行裝載產品和負責裝載產品的風險和所有費用的話,就一定要在貿易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如果買家無法直接或間接地進行出口相關程序辦理時,便不再適用EXW貿易術語,而是應該運用FCA貿易術語,前提是要賣家愿意承擔裝載貨物和負責全部的情況下才行。
EXW出口退稅風險如果以EXW成交方式出口貨物,但不以賣方的名義報關出口貨物,賣方就要視同內銷處理,按內銷的稅收政策規定納稅;同時,還會出現“買單出口”、“配單配票”等情況,容易觸犯稅法及其他稅務規定。
由于EXW成交方式的特殊性,報關出口業務通常不是由賣方完成,稍有不慎,賣方就有可能無法取得
出口退稅必備的信息資料。
以上就是關于貿易術語EXW的相關介紹了,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外貿知識,歡迎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