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國際貿易術語
第1章 貿易術語與國際貿易慣例
1.1 復習筆記
考點一:貿易術語的概念及其發展
1貿易術語的含義和作用(見表1-1)
表1-1 貿易術語的含義和作用
2貿易術語的產生與發展(見表1-2)
表1-2 貿易術語的產生與發展
考點二:國際貿易慣例及其性質和作用
1關于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
現行的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以下三種:
(1)《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該規則對CIF的性質、買賣雙方所承擔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的劃分及貨物所有權轉移的方式等都作了比較詳細的解釋。
(2)《1990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
該規則對EXW、FOB、FAS、CFR、CIF和DEQ六種術語做出了解釋,主要在美洲一些國家采用。
(3)《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從1936年提出《1936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起,經過多次修訂和補充,最新版《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簡稱《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實施。《2010通則》對《2000通則》的修改從形式上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刪改了部分貿易術語;
②不再將貿易術語按E、F、C、D分組,而是根據它們適用的運輸方式,分為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和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的術語兩類;
③在具體解釋每種貿易術語的開篇部分,增加了一個使用說明或指導意見;
④調整了每種貿易術語項下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義務的排列方法。
2國際貿易慣例的性質和作用(見表1-3)
表1-3 國際貿易慣例的性質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