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全球性、海量性、及時性、互動性、多媒體性及新媒體性等六大特征推動下,電子商務體系日趨完善。與此同時,跨境貿易線上業務也逐步走進人們的日常生活傳統貿易線上網絡化服務,將商業過程各環節與互聯網信息技術系統連接,改變了傳統業務運作模式,成為一種新型商務模式,即跨境電子商務( Cross Border E-Commerce),簡稱跨境電商。
廣義的跨境電商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將傳統進出口貿易中的展示和成交環節電了化,開理過路物流及異地倉儲送達商品、完交易的國際商業活動。其實現傳統國際貿易流程的電子化、數字化和網絡化,包括跨境B2B與跨境B2C業務。
狹義的跨境電商特指誇境零售模式)即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線上平臺達成交易、完成支付結算,并采用快件、小包等跨境物流方式,將品達達消費者手中的交易過程。
注意:跨境電子商務中的“跨境”意指“跨越關境”并非“跨越國境”,原因關境是適用于同一海關法或同一關稅制度的地區或領域。例如,我國有港、澳、臺三義學獨關稅區,此時關境小于國境;歐盟有25個國家適用于同一關稅制度,此時關境國境;其他如日本等國家,無特殊情況,此時關境等于國境。因此,在進行跨境貿易生界定時應注意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