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物流海運需要的各種單據有哪些?
國際物流海運中是會用到多種單據的,但是實際用到的單據最好和貨代溝通確定,今天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常用到的單據。
托運單(booking note)
托運單俗稱“下貨紙”,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證。承運人認為合適后,接受托運的證明。
裝貨單(shipping order)
裝貨單是接受了托運人提出裝運申請的船公司簽發給托運人,憑以命令船長將承運的貨物裝船的單據。裝貨單既可用作裝船依據,又是貨主憑以向海關辦理出口貨物申報手續的主要單據之一。
收貨單(mates receipt)
受貨單又稱大副收據,是船舶收到貨物的收據及貨物已經裝船的憑證。船上大副根據理貨人員在理貨單上所簽注的日期、件數及艙位,并與裝貨單進行核對后,簽署大副收據。
由于上述三份單據的主要項目基本一致,我國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將托運單、裝貨單、收貨單、運費通知單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達9聯的單據。
海運提單(bill of lading)
提單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提單持有人可據以提取貨物,也可憑此向銀行押匯,還可在載貨船舶到達目的港交貨之前進行轉讓。
裝貨清單(loading list)
裝貨清單是承運人根據裝貨單留底,將全船待裝貨物按目的港和貨物性質歸類,依航次、靠港順序排列編制的裝貨單匯總清單,其內容包括裝貨單編號、貨名、件數、包裝形式、毛重、估計尺 碼及特種貨物對裝運的要求或注意事項的說明。
艙單(manifest)
艙單是按照貨港逐票羅列全船載運貨物的匯總清單。它是在貨物裝船完畢之后,由船公司根據收貨單或提單編制的。其主要內容包括貨物詳細情況,裝卸港、提單號、船名、托運人和收貨人姓名、標記號碼等,此單作為船舶運載所列貨物的證明。
貨物積載圖(cargo plan)
貨物積載圖是按貨物實際裝艙情況編制的艙圖。它是船方進行貨物運輸、保管和卸貨工作的參 考資料,也是卸港據以理貨、安排泊位、貨物進艙的文件。
提貨單(delivery order)
提貨單是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或副本提單隨同有效的擔保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的、可向港口 裝卸部門提取貨物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