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強調,要加大對出口企業環境監管力度。各級環保部門要切實加大對有出口產品的排污企業,尤其是“兩高一資”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一要根據當地實際,集中力量對這類排污企業開展一次專項環境執法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按照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一直以來,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盲目開發出口產品的做法在國內備受爭議。業內認為,“將產品出口,將污染留下”的方式不僅破壞了生態資源,也違背了世貿組織倡導的外貿可持續發展原則。由此,在“十二五”期間,環保部首先牽頭,醞釀“綠色外貿”新政。
據環保部貿易與環境專家組組長、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胡濤透露,環保部正在草擬綠色貿易方案,希望增設一個每萬元出口商品的能耗指標與污染物強度指標,用這個指標來約束和考核貿易企業與部門,迫使地方政府在擴大出口時必須考慮環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