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海關在對某企業進口的一批廢塑料的征稅過程中,發現原本只有6.5%的關稅稅率,一下子上升為50%,企業需要多繳稅款約12萬元。企業以為發生錯誤,向海關反映,海關經核實后確認征稅過程無誤,稅率變化的原因是,該批進口商品的原產地為薩爾瓦多,該國與我國未建立外交關系,也未與我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因此不適用最惠國進口關稅稅率,只能適用普通進口關稅稅率。
近年來,隨著我國外貿不斷發展,貿易伙伴不斷拓展,我國也與東盟、亞太、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新西蘭等國家和地區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部分商品可享受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或配額稅率。但也有部分國家未與我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只能適用普通進口關稅稅率。海關提醒,普通進口關稅稅率一般是最惠國進口關稅稅率的數倍,外貿企業在與中小國家開展貿易時,應提前了解商品進口原產地的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