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走私犯罪活動,1999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組建了走私犯罪偵查局(公安部二十四局),設在海關總署,受海關總署和公安部雙重領導,以海關總署領導為主。走私犯罪偵查局在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及其分支機構設立了42個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和116個走私犯罪偵查支局。2001年,經國務院批準,海關總署廣東分署、部分直屬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列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序列。
2002年12月,經國務院辦公廳批準,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更名為海關總署緝私局,各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更名為**海關緝私局,各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支局更名為**海關緝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