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2006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管辦法》,進出境快件是指進出境快件運營人以向客戶承諾的快速商業運作方式承攬、承運的進出境貨物、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管辦法》將進出境快件分為三類:文件類、個人物品類和貨物類。
文件類進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規規定予以免稅且無商業價值的文件、單證、票據及資料。
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是指海關法規規定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進出境的旅客分離運輸行李物品、親友間相互饋贈物品和其他個人物品。
貨物類進出境快件是指文件類進出境快件和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以外的快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