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加工貿易、保稅倉儲等項下的保稅貨物、監管期限內的減免稅設備和物品屬于海關監管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不得挪作他用。
有進口經營權的企業在向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取得注冊登記編碼(又稱經營單位代碼)后,可以自行或委托海關準予注冊的報關企業辦理貨物進境報關手續。
無進口經營權的企業(單位)進口貨物、物品,可向海關申請臨時注冊登記編碼(又稱經營單位代碼)。取得登記編碼后,可以持批準文件委托海關準予注冊的報關企業辦理貨物、物品的進境報關手續。
*注意:一般情況下,無論企業是自行還是委托報關企業辦理貨物進境報關手續,都必須由經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員管理規定》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報關員辦理。
第1步:報關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和海關監管、征稅、統計等要求錄入電子報關數據并通過網絡傳輸方式向海關傳輸電子數據,進行電子申報。
(1)符合計算機自動審核條件的,計算機自動完成審征環節的全部作業,向現場海關下達作業指令,同時向報關人發出“到現場海關辦理貨物驗放手續”的回執或通知。
(2)需人工審核的報關單數據,計算機將按設定的派單條件,將報關單數據派入審單中心相應的人工審單崗位,同時向報關人發出“等待處理”的回執或通知。
(3)對因申報不規范而不能通過計算機綜合審核的報關單數據,計算機提示原因,并自動退單向報關人發出回執或通知。
第3步:審單中心對需人工審單的報關單數據進行人工審核,并將審核結果通知報關人。審核結果有以下三種情況:
(1)審核通過:如報關單數據經審核符合海關審征作業要求,即預審核通過,審單中心向業務現場海關發送有關指令和數據,同時向報關人發出“到現場海關辦理貨物驗放手續”的回執或通知。
(2)人工退單:對明顯不符合海關統計、征稅、監管等有關業務要求且又不構成偽報瞞報的報關單電子數據,予以注明原因作退單處理,并向報關人發出回執或通知。報關人應根據有關退單原因,作出修改后,重新申報。
(3)掛起:在審核過程中,審單關員認為有必要與報關人或有關部門聯系,以了解或確定報關單數據有關內容的,可采用報關單掛起的措施,并向報關人發出“與海關聯系”或“待海關通知”的回執或通知。報關人在收到“與海關聯系”的回執或通知時應根據回執或通知中的聯系電話,及時與審單中心取得聯系,說明有關情況或按審單中心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1)報關員證;
(2)代理報關委托書;
(3)預錄入報關單(指預錄入公司錄入、打印,并聯網將錄入數據傳送到海關,由申報單位向海關申報的報關單);
(4)發票、裝箱單、合同、提單/運單等隨附單據,對于實施“提前報關、實貨放行”通關模式的空運貨物無法提供正本提單或運單的,可隨附提單或運單的復印件;
(5)加工貿易需提供加工貿易手冊;
(6)海關依據對外貿易管理制度規定,對進口實施實際監管的各種許可證件。主要有:進口許可證、重要工業品進口登記證明、機電產品進口證明、機電產品進口登記表、進口廢物批準證書、檢驗檢疫入境貨物通知單、瀕危物種進口允許證、精神藥物進口準許證、音像制品進口管理許可證明等;
(7)其它有特殊監管條件的有關單證以及海關要求出示的單證。
第5步:海關驗核報關人的報關資格,驗核通過的,現場接單關員進行接單。有派單窗口的現場派單人員則核對書面單證是否齊全并分派接單窗口。
第6步:現場接單關員驗核書面單證。
審核書面單證的各項內容是否單單(報關單與隨附單證)、單機(報關單與電子數據)相符。
對申報價格、商品歸類等項目進行復核。
按作業要求對有關單證進行批注。
如發現單證不齊全、不合法,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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