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保稅倉倉儲費用到底要不要計入完稅價格?
問題內容:保稅倉倉儲費用到底要不要計入完稅價格? 關于此問題問過很多現場海關人員,大多說不用計入完稅價格(不管是賣方付的,還是買方付的) 但最近出現海關要求企業就保稅倉倉儲費用,要求企業補稅的情況。 個人認為不合理,保稅倉倉儲費用是起卸后的費用。 還請給予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第三十條規定, 從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物流中心等區域、場所進入境內,需要征稅的貨物,海關應當參照本辦法第二章的有關規定,以從上述區域、場所進入境內的銷售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除外。 如果前款所述的銷售價格中未包括上述區域、場所發生的倉儲、運輸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應當按照客觀量化的數據資料予以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