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企業新廠企業舊廠地址變更
問題內容:你好,我公司是市北區的企業,歸屬海關為大港海關,現在我們在市北區另一個地方的新廠7月份投產(新廠在市北區A街道;舊廠在市北區B街道),老廠將逐漸關閉,由于企業從舊廠搬到新廠需要逐步進行,因此老廠預計得9月份才能完全關閉,從7月到9月這3個月期間,新舊廠將同時運行,從而導致加工貿易業務將同時在新舊工廠同時進行。我們現在手頭有1本來料加工手冊(經營單位和生產單位地址都為老廠地址),問題:為了在這3個月的過渡期內不違反海關的相關法規(尤其加工貿易方面的)我們想向海關企管科申請將我們的海關注冊登記證書地址新廠和舊廠地址都加上,請問可以不?或者我們應該做哪些工作,才能不違反海關相關規定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規定,企業若因改制、遷址或加工企業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等原因,向海關申請變更注冊登記編碼,但注冊登記編碼因故不能立即注銷的,海關可允許2個注冊登記編碼在3個月內同時運行。但不得在原企業注冊登記編碼項下設立新的加工貿易手冊,在辦結海關相關手續后應當立即將原注冊登記編碼注銷。你司可向主管地海關申請2個編碼同時運行,待手冊執行完畢,將舊編碼注銷。具體請直接與大港海關企業管理科聯系辦理,0532-82955112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