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2473]
問題標題:外發加工
問題內容:一家企業允許同時存在多家(4家/5家或者更多)外發工廠嗎?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大連海關
答:外發加工,是指經營企業因受自身生產特點和條件限制,經海關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委托承攬企業對加工貿易貨物進行加工,在規定期限內將加工后的產品運回本企業并最終復出口的行為。承攬企業,是指與經營企業簽訂加工合同,承接經營企業委托的外發加工業務的生產企業。承攬企業須經海關注冊登記,具有相應的加工生產能力。經營企業經海關批準可以開展外發加工業務,并按照外發加工的相關管理規定辦理。經營企業開展外發加工業務,不得將加工貿易貨物轉賣給承攬企業。承攬企業不得將加工貿易貨物再次外發至其他企業進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