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2459]
問題標題:關于無代價抵償進出口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您好: 我司現有一批進口的原材料因有品質問題,需要和供應商進行換貨。把有質量問題的原材料出口出去,再進口同等數量的原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第三章 特殊進出口貨物稅款的征收,第一節 無代價抵償貨物中 并未提到有質量問題的原材料出口需要提供的資料和手續,麻煩您解釋下,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請參閱本網站-辦事指南-特殊貿易通關-無代價抵償。
進口無代價抵償貨物需提供
1、原進口貨物報關單;
2、原進口貨物退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或者原進口貨物交由海關處理的貨物放棄處理證明(因原進口貨物短少而進口無代價抵償貨物的,不需要提交);
3、原進口貨物稅款繳款書正本或者《征免稅證明》;
4、買賣雙方簽訂的索賠協議;
5、海關認為必要時,企業還需提交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進口貨物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6、其他海關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