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4808]
問題標題:出口加工區內的企業只能是按報關企業管理嗎?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關員您好!我們是一家外資企業,最近打算變更到出口加工區內,我想請問一下:在出口加工區內的企業只能按報關企業注冊嗎?一定要有5名報關員?如果不具備這個條件是不是就不能進入到出口加工區內?加工區內的企業不具備報關企業的條件可以請人代理報關嗎?這會有什么影響呢?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judy_lee: 您好!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27號)的有關規定,報關單位注冊登記分為報關企業注冊登記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報關企業,是指按照本規定經海關準予注冊登記,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以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向海關辦理代理報關業務,從事報關服務的境內企業法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是指依法直接進口或者出口貨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在海關辦理注冊登記后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各個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辦理本企業的報關業務。您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企業注冊的類型。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