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加工貿易歸類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我們是國內的一家加工企業,現在國外造船廠,在國內的鋼廠購買一批船板,運到我工廠進行加工,然后我公司交貨給這家國外造船廠在國內成立的造船廠(外商投資企業,整船最終出口),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公司可不可以辦理加工貿易手冊?如果可以,是不是可以辦理來料加工?另外,如果由我們公司出資購買原材料(船板),加工后交貨給外商在國內的造船廠,是否屬于進料加工呢?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辦理加工貿易,無論來料或進料,首先企業應持合同等資料到外經貿部門申請《加工貿易批準證書》、《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之后方可到海關辦理手冊備案,應由生產企業所在地海關審批有關紙面材料后確認。加工貿易備案程序青參閱本網站-辦事指南-加工貿易-加工貿易備案。根據你司所屬,進口料件為國內采購,不能構成加工貿易條件。來料加工系指進口料件由境外企業提供,經營企業不需要付匯進口,按照境外企業的要求進行加工或者裝配,只收取加工費,制成品由境外企業銷售的經營活動。進料加工貿易,是指進口料件由經營企業付匯進口,制成品由經營企業外銷出口的經營活動。區別是料件是否付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