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8225]
問題標題:福田保稅區對加工貿易邊角料的監管規定
問題內容:按海關總署第11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加工貿易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和受災保稅貨物的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內加工貿易企業的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加工后產生的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等的內銷審批和海關監管,按照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的規定辦理。請問如何可獲取福田保稅區目前對加工貿易邊角料的監管規定?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
答:根據《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區內加工企業將區內加工的制成品、副次品或者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余料運往非保稅區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海關辦理進口報關手續,并依法納稅?!痹撐募诤jP總署及深圳海關門戶網站中均可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