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7352]
問題標題:異地分公司出口監管車業務審批的問題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您好,上次問了出口監管車問題,感謝您的答復,我公司并迅速整理了資料準備辦理審批手續。但是在審批時發現一個問題,即我司北京總公司為外資公司,青島分公司為全資子公司,無獨立法人資格,北京總的道路經營運輸許可證中企業名稱也和我司青島分公司對不上號。那請問是不是這樣青島分公司就無法開展出口監管車業務了呢?如果可以開展,我公司應該如何走審批手續?謝謝您的回答1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應當向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海關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路運輸企業載運海關監管貨物注冊登記證書》。因此,分公司無法法人資格,不能進行相關注冊。具體可與青島公司所在地主管海關聯系確認,總機0532-82955112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