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96711]
問題標題:這個如何申報件數呢
問題內容:我司進口三個木箱共3臺發電機,其中一個木箱中裝有5件軸承,由于采購時是分別簽的合同,并在外管局備了案,要分兩票報關,該如何報關呢?我司的方案一:做艙單時做一個提單號,包括3臺發電機和5套軸承,件數為3木箱,用同一個提單號報關,一份報關單申報發電機,件數為2木箱,另一份報關單申報軸承,件數為1木箱。我司的方案二:做艙單時做成兩個提單號,一個提單是發電機,件數為3木箱,另一個提單是軸承,件數為5件,然后分別報關,但兩份報關單的總件數就變成了8件了。不知那個方案好可有其他方案?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南寧海關
答: 做艙單時做幾個提單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由于分屬兩個合同的貨物一同進口,有混裝的情況,申報時候應注意:如選擇一份艙單,按合同分兩個報關單,系統允許多份報關單對應一份艙單,包裝種類按實際填寫,由于出現了混裝,件數大于艙單件數屬于合理情況,系統允許,但是兩個報關單合計重量不得超過艙單總重。5個軸承具體填寫可按照1木箱填寫,并在備注欄目注明與哪邊貨物混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