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1568]
問題標題:半成品出口
問題內容:我公司進料加工手冊備案出口成品一項,有出口記錄。現在客戶希望購買我公司的半成品(與成品相比,只是加工程度不同,出成率很高,可達90%,而成品的出成率只有50%),請問:是否可以向海關申請變更手冊(備案成品兩項,一項是成品,一項是半成品)?多謝指教!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加工貿易手冊變更
一、業務流程
(一)企業持進出口合同向外經貿部門申請變更《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
(二)企業通過電子口岸或預錄入機構向海關申報電子化手冊變更申請;
(三)企業持齊全、有效的單證交海關申請手冊變更;
(四)海關辦理手冊變更審核;
(五)海關開出《銀行保證金臺帳變更聯系單》;
(六)企業向銀行申請變更保證金臺帳;
(七)海關核注銀行開出的《銀行保證金臺帳變更通知單》;
(八)海關向企業核發電子化手冊。
二、需要提交的單證
(一)外經貿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變更證明及相應《備案清單》;
(二)合同備案變更作業呈批表及預錄入相關單據;
(四)加蓋外經貿部門審批章的進出口變更合同;
(五)變更申請(加蓋公司公章);
(六)海關按規定需收取的其他單證資料。 備注:對貿易性質不變、商品品種不變、合同變更金額小于1萬美元(含1萬美元)的合同,海關不需審核外經貿部門的批準證件。 具體請以現場海關審查驗核后確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