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9735]
問題標題:來料料件復出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來料7606119000的鋁箔坯料,加工成鋁箔后,余下的邊角料、廢料退運出境,HS為7602000090。這一HS號下所屬料價在2009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中受禁方式為出口。是不是我們的邊角廢料不能退運出去呢?而我們的客戶要求只能退運回。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么處理恰當?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鄭州海關
答:原則上應退運,按來料邊角料復出報關,邊角料不受該目錄的影響。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不作為法律依據,以業務現場實際辦理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