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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關:隨貨進口的支撐、固定用鐵框架是否需單獨申報[114945]
問題編號:[114945]
問題標題:隨貨進口的支撐、固定用鐵框架是否需單獨申報
問題內容:我司從國外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一整柜貨物,為避免整柜內貨物晃動而使其中的進口部品受損,國外發貨人在裝箱時必須附帶若干個用于支撐、固定用的鐵框架。請問:除基本貨物需申報外,這幾個用于支撐、固定用的“鐵框架”是否也需要單獨申報?該如果申報?咨詢了相關人員,答復不一,請問有無規章可循?(注:該“鐵框架”為國外免費提供,且需退運出口)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1、首先一份報關單只能對應一個貿易方式,如申報則建議鐵框架同時申報在該報關單內。
2、對循環使用的包裝物進口時可只在備注欄注明,復出口時按暫時進出口貨物,申報為“其他”。是否可按此方式需要經現場海關批準后。請與現場海關聯系,以現場海關審查驗核貨物實際情況后確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