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6831]
問題標題:退運貨物申報
問題內容:您好! 我司出口兩票貨物,現因質量達不到客戶要求,客戶要求退貨,請問復運進口是否提供以下資料: 1.原出口的報關清單發票及報關單有效的海關復印件 2.國內(我司)及國外(客戶)的退貨說明 3。出口商品退運稅務局的補稅證明 4.原先出口的兩票貨物部分產品質量不合格,一并用一個集裝箱退運回來,需分開報關單申報嗎,稅務的補稅證明需稅務部門分開證明嗎? 還有哪些需提供的請給予指導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一、根據有關規定,對于部分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在退運進口過程中,海關認為需要時,納稅義務人還應當提交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出口貨物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二、除上述提供資料外,如按規定應予檢驗檢疫的退運貨物,貴公司還需提供入境通關單;三、為更能清楚地體現兩票報關單貨物退運的實際情況,建議貴公司分開出具證明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