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2880]
問題標題:進料料件復出與進料料件退換
問題內容:你好. 請問原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因料件品質不良,企業想申請退運到原進口國日本,再換成品質好的料件重新進口,也就是說退運之后拿來退運的手冊還需再進口相同品名、相同數量的料件,請問我們要以哪種方式來報退運呢?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一、進料加工料件復出(簡稱“進料料件復出”,監管方式代碼“0664”),是指進料加工進口的保稅料件因品質、規格等原因退運,以及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剩余料件退運出境。進料加工料件退換(簡稱“進料料件退換”,監管方式代碼“0700”),是指進料加工進口的保稅料件因品質、規格等原因退運出境,更換料件復進口。二、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進口料件退運出口后還需要重新進口同等料件,建議適用監管方式“進料料件退換”。以上僅供參考,請按實際情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