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2266]
問題標題:有關出口軟件事宜
問題內容: 海關老師,你好!想問一下,現在出口軟件報關,是不是需要交給海關<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正本,<軟件出口合同>正本(以前交給海關的是復印件),如果要交納合同正本,是出于哪個文件規定,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軟件出口管理和統計辦法》第七條規定:對有物質介質并采取通關方式出口的軟件出口企業到海關辦理軟件出口報關手續時,應出示《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生效的《軟件出口合同))(正本)和外匯管理局發放的《出口收匯核銷單》。海關依據海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辦理相應的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