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2228]
問題標題:進口電子捆綁
問題內容:海關領導,你們好!我公司一部車進口,兩份報關單,但做電子捆綁時我只捆綁了一份報關單號,我該怎么辦?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報關員考試報名答:wanweifeng您好:感謝你對廣州海關互聯網站的關注。依據您咨詢提出的問題與描述的情況,可能你公司在申報轉關單時操作錯誤造成。請向業務辦理的海關申請刪除錯誤的轉關單,再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操作:一、公共服務系統下的進口轉關申報適用于進口轉關提前申報的報關單與轉關單的捆綁發送。當進口轉關提前申報的報關單審結后,即可進行捆綁發送。二、進口轉關申報操作(一)在“報關單證申報”功能界面下,點擊進口轉關申報菜單,進入轉關報關單申報系統。(二)在“轉關單預錄入號”一欄中輸入13位轉關單條形碼,回車,輸入對應的報關單份數,連續按兩次回車,輸入報關單號,例如,一份轉關單預錄入號為“100006370120”,對應1份報關單,報關單號為“510020021000000046”。(三)如果是兩份報關單以上,輸入一份報關單號后,點擊增加報關單按鈕,繼續錄入另一份報關單,若有更多份,可依次操作,直至錄入完畢。點擊讀取數據按鈕后,系統進行邏輯檢查。(四)如報關單與轉關單正常,在上述界面中點擊保存,系統出現“進口轉關單(廣東陸路)”的對話框,在轉關單表頭界面錄入境內運輸方式和運輸工具的海關編號,請務必認真核對捆綁內容無誤,確認后方可點擊保存發送按鈕。(五)如發送成功則提示,請點擊確定即可完成本次捆綁發送操作,若不顯示發送成功的信息,則會告知發送失敗,請再次發送或者向海關咨詢。此復。